辽宁多家银行顺利落地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
4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外贸企业可以在银行享受“一站式”外汇服务,有效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为保证名录登记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第一时间让企业享受外汇新政红利,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的指导下,省内41家涉外银行已全部开通“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权限。截至6月6日,省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4家银行共为93家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新办业务,银行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在辽顺利落地。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将始终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初心,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发挥实效,确保市场主体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辽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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