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金拟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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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金拟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单次收取超3个月租金的住房租赁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且租客可自行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北京住房租金拟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

▲图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征求意见稿的适用对象为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至于市民个人出租房屋或企业出租自持房屋的情况,则不包含在内。

租金、押金怎么管?

超过三个月的房租要进监管账户

《征求意见稿》规定,押金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租金方面,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其中三个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一个月租金。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押金、租金及时退还,《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一个工作日内,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的,押金、租金按退还意见退还;承租人不同意的,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北京住房租金拟纳入监管!租客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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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卡乐图片。摄影:宁颖

租金、押金怎么交?

租户可自主查询资金情况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租户的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后,相关合同信息将同步到公积金中心系统,租户可通过公积金营业柜台、银行账户、网上支付等多种方式直接打入监管账户。租户也可将租金和押金交由租赁企业代收。

为加强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查询渠道,规定承租人可通过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另一方面明确加强执法监管,规定对于日常监管发现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的,可以暂停向住房租赁企业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各区住建房管部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拨付;对于未按照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保障租赁当事人押金、租金安全。

来源:中国小康网微信公众号综合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北京新闻广播、北京市人民政府

摄影:宁颖

责编:田苑淯颖

审核:周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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